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江苏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盐城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3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盐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更大力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巩固拓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盐城新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了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等5项工作目标。
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归纳梳理出64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提出4项主要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全面落实《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牢环境质量底线,守住生态安全红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滨海港工业园区、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与功能平台零碳化改造,高质量高水准打造具有盐城特色的低(零)碳产业园。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和池塘尾水标准化改造。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土壤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统筹土地开发利用时序,高起点建设“无废城市”,系统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持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海滩、海漂垃圾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持续稳定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鸟类栖息地生境质量提升工程,科学开展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治理,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
四是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建成投用,建立健全数字化治理体系,配齐配强监测仪器设备。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和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环境要素配置改革,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运行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体系。
为保障督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定期开展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加快整改进度,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下一步,盐城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做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