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主要目标
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PM2.5浓度需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0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PM2.5浓度需控制在55.6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1、启动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氧化硫、PM2.5预警采用种苗站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二氧化硫、PM2.5小时浓度监测结果,在分析预测二氧化硫、PM2.5小时浓度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的基础上,发布预警信息,进行巡查。
预警条件:分为三级预警。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150μg/m³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115μg/m³时启动三级预警;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300μg/m³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150μg/m³时启动二级预警;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500μg/m³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250μg/m³时启动一级预警。
2、积极处置高值热点情况。对接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紧盯PM2.5、PM10、SO2、NO2、CO五项重点指标,充分运用雷达、走航等技术手段开展污染源排查。接到分局下发高值热点情况时,立即通知村级展开摸排,及时处置高值热点。
(二)持续开展散煤整治
3、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情况,一经发现,入户进行动员,要求立刻清理散煤,禁止燃煤焚烧,不听劝者,立刻上报乡镇,乡镇同意上报能源局,请示上级部门进行协助清理散煤,防止禁煤区燃煤焚烧现象发生。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联合环保、能源、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
4、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炉窑淘汰摸排整治力度。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联合环保局取缔燃煤热风炉;进一步排查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要逐一建立清单台账。
(三)狠抓面源污染管控
5、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强化乡、村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自2023年10月起,各村秸秆禁烧巡逻队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108国道、东夏线及铁路沿线区域,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6、强化扬尘综合管控。督促在建工地加强清扫与保洁,裸土全部进行苫盖。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整治厂前道路环境,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重点强化土石方作业洒水抑尘,增加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数,防止带泥行驶。
7、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力度。各村要做好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经营、储存、零售的暗查暗访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取缔。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督促各村(社区)网格员“定点、定时、定人、定责”开展巡查值守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禁燃禁放区内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各村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支持配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放松监管等问题。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定期调度机制。
2、明确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环保责任人。接到预警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作人员实地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排查处置情况及时报送昭馀镇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及时将排查处置情况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3、纳入考核指标。为确保昭馀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天数。镇党委、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2023年农村工作考核指标。监管失责、履职不力的村(社区)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昭馀镇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 长:闫文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袁 俊(人大主席)
郭 栋(党委副书记)
马 飞(武装部长)
马爱福(副镇长)
郭俊生(纪检书记)
吕笑艳(组织委员)
孙佳星(副镇长)
孔德毅(副镇长)
冯杰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斌(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赵增瑛(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村、社区两委主干及镇、村两级巡逻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飞同志兼任。
附:昭馀镇二氧化硫、PM2.5重污染预警应急管控预案
昭馀镇二氧化硫、PM2.5重污染预警应急管控预案
一、预警启动和解除
镇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有两种方式:
1、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联动预警通知时,联动启动本预案。
2、根据祁县环保监测站监测数据和祁县气象部门气象观测预测数据换算出来的空气质量指数按预警分级启动本预案。
二、预警应急响应
1、三级响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150μg/m3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115μg/m3时时,对监测点1000米范围和上风向范围开展排查。
2、二级响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300μg/m3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150μg/m3时时,对监测点2000米范围和上风向范围开展排查。
3、一级响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500μg/m3或PM2.5小时浓度超过250μg/m3时时,对监测点3000米范围和上风向范围开展排查。
三、队伍建设
1、镇巡查应急分队
昭馀镇巡查人员按照值班安排表人员组成巡查应急分队进行巡查,负责全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日常巡查及反馈工作。
2、各村(社区)应急措施
(1)镇各包村、社区干部负责所包村、社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村、社区两委主干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应急响应队伍,应急响应人数不得少于3人;“禁煤区”范围内各村(社区)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带队负责人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各村、社区采取广播宣传、包户到人的方式落实网格化监管。特别是严禁农作物秸秆、垃级、塑料等违规焚烧。
四、具体措施
1、按照预警要求,“禁煤区”范围内各村(社区)要对“禁煤区”使用散煤情况进行排查,“禁煤区”范围外各村(社区)要对“禁煤区”范围以外群众取暖用燃煤锅炉进行闷盖处理。
重点加强种苗站监测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污染源的摸排处置工作,各村、社区和各应急值班组要加强协调配合,有情况立即报告镇党政主要领导。
2、预警信息收到后,各村、社区要立即启动预警,应急工作人员赴重点区域实施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排查处置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手机报送镇微信工作群。预警信息收到后,各村、社区要在20分钟内启动应急措施,30分钟内应急排查、处置措施必须到位。
3、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各村、社区按照镇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