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34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核,连南瑶族自治县34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34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34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