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023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
内容提到,2022年,开展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共176528家,污水处理厂13527家(含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场(厂)2645 家(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2512 家。
2022年,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内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2595.8万吨,其中,工业源(含非重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6.9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 785.7万吨,生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72.2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82.0万吨,其中,工业源(含非重点)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4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8.1万吨,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52.5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0.1万吨。
2022年,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1.1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3.7亿吨,处置量为8.9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514.8万吨,利用处置量为9443.9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江苏、浙江和广东,产生量合计为3575.0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37.6%。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江苏、浙江和河北,利用处置量合计为3615.3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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