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
内容提到,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辖区内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和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及接纳化工园区工业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直接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 刘畅19983127590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许利 18011485256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饶维18202895203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汪洋 15650786651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李思锐 15680609190
邮箱:126589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