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江西宁都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9日。
内容提到,强化源头治理,减少垃圾的产生,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实行建筑垃圾可追溯动态管理。施工(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将建筑垃圾交给符合要求的运输单位运输。大件木料等运至竹笮乡小坑村县大件破碎厂;生活垃圾运至竹笮乡小坑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它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按成分不同分别运至县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场。
建筑垃圾(余土)处理费根据市场行情、宁都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弃土场特许经营协议及参照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确定,即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26.8元/吨,渣土(余土)消纳处置服务费3.5元/立方米,土方出售价5元/立方米,种植土售价为10元/立方米,建筑垃圾临时处理厂处置费68元/吨(其中县城投公司与垃圾处理处置运营商签订协议的处理处置费为65元/吨,管理费用3元/吨),建筑垃圾临时处理厂县财政补助41.2元/吨。建筑垃圾(余土)处理处置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后续因市场行情变化,收费及财政补助标准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