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2024年广东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采购人为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为120万元。
项目根据《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开展厨余垃圾清运工作明确要求,香湾街道已经建立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采用“驳运”的收运模式,在香湾住宅小区提供驳运服务,住宅小区全部实现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运至香湾街道辖区内的指定位置,即沿河东路厨余垃圾中转站的专业厨余垃圾压缩箱。为持续推进香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根据区分类办工作要求,香湾街道需继续收运香湾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项目要求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根据《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开展厨余垃圾清运工作。厨余分出率不得低于13%,低于13%按相差百分点扣除合同总金额费用,如厨余分出率为12%,相差1%,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费用。
招标公告如下:
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S202425FW
项目名称: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应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香湾街道住宅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37号
联系方式:0756-222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联系方式: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泽金
电 话:0756-2605515
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