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条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19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举行。此次会议结束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关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修订草案。这份草案将作为第四次谈判的基础,供参会代表们审议。
摄影:熊昱彤。©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塑料条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4月23日-29日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减塑捡塑工作组将组织代表团前往加拿大参加此次会议。
这份在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INC-3)上形成的修订草案(UNEP/PP/INC.4/3)以未经编辑的预发版本形式提供,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包括序言、目标、定义、原则和范围的选项。
第二部分概述了选项,其中包括:
主要塑料聚合物;
受关注的化学品和聚合物;
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包括短期和一次性塑料产品以及故意添加的微塑料;
微米和纳米塑料;
此外,文本中还包括以下:一方可根据要求获得豁免;专门的工作计划;产品设计、组成和性能;和非塑料替代品。还列出了与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计划、塑料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和释放、废物管理和贸易相关的选项。其他部分涉及:现有的塑料污染;只是过渡;透明度、跟踪、监控和标签。
案文草案的第三部分涉及融资、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和技术转让。
第四部分涵盖国家行动或实施计划、实施和遵守、进展报告以及实施进展的定期评估和监测。第四部分还包括:国际合作、信息交流、 提高认识、教育和研究、 利益相关者参与和健康方面。
第五部分涉及未来条约的理事机构和附属机构及其秘书处。
第六部分包括该文书可能的附件,其中可能包括:
主要塑料聚合物以及令人关注的化学品和聚合物;
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包括短期和一次性塑料产品以及故意添加的微塑料;
产品设计、组成和性能;
基于共同原则的 EPR 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模式;
塑料在其生命周期中的排放和释放;
废物管理;
国家计划的格式;
塑料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有效措施。
这份修订后的草案文本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发布。虽然第三次谈判并未取得实质性的结果,就目前来看,要在2024年完成关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的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时间上也相当紧迫,我们仍然期望各国能够在最后的两次谈判中加快协商步伐,采取积极的行动,以确保在截止日期前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应对这一全球性的环境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