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安徽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舒城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提到,重点排查流经县城的三里河、杭北干渠、护城河、南溪河主要水体和重要入河沟渠。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设局、县三峡公司配合,结合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重点做好城市建成区的排查工作,梳理未完成整治和存在返黑返臭水体,排查城区管网缺陷和错接、混接情况,摸清其汇入水体情况,防止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对无涵闸控制的沟渠,科学制定污水拦蓄措施,拦截直排污水,同时在污水汇入沟渠口建设截流调蓄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入河。对积蓄和截流调蓄的污水,因地制宜开展临时性治理措施,利用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移动应急污水处理站等进行应急处置,或导流至市政污水管网、应急储存池,转输(运)至污水处理厂,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对入河涵闸、排涝泵站、沟渠存在水草、浮萍、秸秆、垃圾等漂浮物及两岸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全面清理打捞,及时妥善处置。
全文如下:
【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方案】关于印发《舒城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三峡公司: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舒城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月13日
舒城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蚌埠市生活污水直排淮河问题整改不力”教训,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加强应急处置,形成问题清单,标本兼治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消除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二、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流经县城的三里河、杭北干渠、护城河、南溪河主要水体和重要入河沟渠。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梳理
1、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补缺补差,全面开展现场排查、监测。重点是识别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直排和溢流污水排口,掌握拦蓄污水的入河涵闸、排涝泵站、沟渠等各类排口水质状况,经监测水质为劣V类或存在明显异味的,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溯源,找准污染成因。
2、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设局、县三峡公司配合,结合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重点做好城市建成区的排查工作,梳理未完成整治和存在返黑返臭水体,排查城区管网缺陷和错接、混接情况,摸清其汇入水体情况,防止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3、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县城管执法局于2024年1月底前将排查情况(含问题清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问题清单纳入省、市、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1+N”调度系统。
(二)坚持立行立改
1、对无涵闸控制的沟渠,科学制定污水拦蓄措施,拦截直排污水,同时在污水汇入沟渠口建设截流调蓄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入河。
2、对积蓄和截流调蓄的污水,因地制宜开展临时性治理措施,利用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移动应急污水处理站等进行应急处置,或导流至市政污水管网、应急储存池,转输(运)至污水处理厂,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对入河涵闸、排涝泵站、沟渠存在水草、浮萍、秸秆、垃圾等漂浮物及两岸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全面清理打捞,及时妥善处置。
4、依法依规取缔非法排污口,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工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偷排、直排、超标排放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水产养殖等间歇排放尾水监管。
5、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县三峡公司要加强会商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和责任主体,确定立行立改措施,立即开展应急处置,治理直排及拦蓄的污水,消除污水直排问题。
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城管执法局于2月底前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三)推进长效整治
1、按照受纳水体-排口-排污通道-污染源进行溯源,查明污水直排原因,逐个问题制定长效整治方案,明确措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科学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整治,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2、对排查出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错接、混接及漏损问题,及时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加快实施管网检测核查、管网修复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等工作,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提质提速抓好整改。对久未清淤、淤塞严重、水体黑臭的沟渠、排涝站或涵闸前池,要结合生态河道改造,在截污控源的基础上,采取生态恢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
3、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城管执法局于2024年3月底前将问题整改方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县三峡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照要求,迅速行动,全面查找漏洞,开展问题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二)压实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县三峡公司要强化统筹协调调度,切实履职尽责。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开展问题排查、明确责任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治。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
(三)加强监督。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走过场;不定期开展巡查调试,推动做好问题排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四)常态监管。县城管执法局、县三峡公司要加强城区主要河流的日常巡查,在入河主要排涝泵站、涵闸、沟渠等逐步建设视频监控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及时掌握排水水量及水质情况,及时发现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舒城县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 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刘 飞 县政务公开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汤国森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严 春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
刘会朝 县住建局局长
余淮生 县重点工程处主任
景永乾 县三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汤国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贠守宝、杨大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统一调度、巡查督查、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