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11日,江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物处理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项目采购人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为810.000000万元。
公告显示,采购需求为对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构筑物中残留的污泥和废水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共计约10000m³;对遗留在现场的过期水处理药剂和实验室化学试剂进行清理、打包、暂存、转运和安全处置,共计约100吨。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现场所有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留存污泥及废水等的收集、转运及场地清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完成现场所有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留存污泥及废水等的最终处置,消除环境隐患。
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佰壹拾万元整(¥:8100000.00);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过期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为4000元/吨;留存污泥及废水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为770元/m³。
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物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物处理项目 JSZC-320509-CJZB-G2024-00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CJZB-G2024-0024
项目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物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佰壹拾万元整(¥:8100000.00);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过期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为4000元/吨;留存污泥及废水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为770元/m3。
采购需求:
对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构筑物中残留的污泥和废水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共计约10000m3;对遗留在现场的过期水处理药剂和实验室化学试剂进行清理、打包、暂存、转运和安全处置,共计约100吨。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现场所有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留存污泥及废水等的收集、转运及场地清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完成现场所有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留存污泥及废水等的最终处置,消除环境隐患。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符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为两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范围需包含:处置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废碱(HW35),其他废物(HW49);本项目接受最多为两家的联合体投标,若由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其中负责危险废物清理、打包、暂存、转运和安全处置服务的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范围需包含:处置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废碱(HW35),其他废物(HW49)),负责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废弃物处置等服务工作的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上述工作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单位分别独立承担,同时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提前了解现场情况,投标单位自行对现场需要处置的过期水处理药剂及实验室药剂、废水及污泥等进行抽样检测,综合治理处置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管道、电缆线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如未现场勘察,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报价包括了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所需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项目现场所存在的可能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均已有充分的了解,所有的现场存在的可能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价范围内。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勘察现场地点: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金磊
联系电话:0512-63960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8669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芹
电话:0512-6866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