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畜禽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管理。规模小于本文件规定的畜禽养殖户,其污染物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实施与监督8项内容,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