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为,2024年3月16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赛城湖派出所对九江明阳进行现场检查,查实九江明阳排入雨水井的水为仅经过物化和一期生化处理的综合废水,属于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对九江明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据悉,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城大道,法定代表人为张佩珂。经营范围包括单双面、多层印制硬、软、软硬结合线路板及相关配套基材的设计、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的研发、组装及销售,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贵金属的提取、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