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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航城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

日期:2024-05-08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5/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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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 垃圾治理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广东宝安区航城街道发布关于印发《航城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全力推动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培养市民文明习惯,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体系,助力打造先行示范城区。到2024年底,厨余垃圾分类率稳定在25%以上,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率达8%以上,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力争辖区50%的社区“百分百行动”创建达标。

持续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一是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二是推动旅游、住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醒旅客自带洗漱用品;辖区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企业不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三是科学推进绿色包装,对食品、化妆品、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的过度包装行为进行监督抽查,鼓励、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在同城快递行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可循环快递箱(盒),打造绿色快递。

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持续宣传、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相关职能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检查。五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商务写字楼等场所“绿色办公”检查,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六是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施工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管理,避免混收混运。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航城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航城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航城街道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开展2023年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动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培养市民文明习惯,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体系,助力打造先行示范城区。到2024年底,厨余垃圾分类率稳定在25%以上,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率达8%以上,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力争辖区50%的社区“百分百行动”创建达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顺利开展,落实组织保障措施,成立航城街道2024年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街道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科、查违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

成员单位:人大工委办、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城市建设办、经济服务和统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科、查违城管执法)、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第2学区教育办、航城市监所、各社区、各场所物业。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科),负责具体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督办各项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垃圾分类基层管理

1. 强化指挥部工作机制。街道主要领导或挂点领导每季度分别召开1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通报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及末位约谈制度,每季度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2. 做深做细做实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铁十条”》《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做深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将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基层治理,社区党委书记每年开展1次垃圾分类专题授课、调研或检查,社区党委委员每季度开展1次分片包干垃圾分类督导、巡查或入户宣传等工作,社区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垃圾分类督导、入户宣传、科普宣传等服务群众活动。

3. 促进社区依规优先将社区垃圾分类设施提升和科普宣传活动纳入“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引导垃圾分类公益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基层治理,组建至少1支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各社区至少培育发展1名垃圾分类“蒲公英”志愿者讲师。

4. 结合辖区特点,组织各社区按照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方法,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在各类重点场所夯实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打造垃圾分类优秀示范社区,力争2024年底街道辖区50%的社区达标。

(二)加强统筹监管,压实垃圾分类各方职责

1. 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监督体系。一是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强化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职能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管理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检查指导工作,做到每年有计划、总结,每季度有工作报告,日常有检查台账,将“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理念落实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一线行走检查,按照社区治理“一网统管”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网格管理,投放管理人、督导员,志愿者和物业人员做好垃圾分类督导,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报告,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强化居民分类意识,引导居民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和投放习惯。三是强化黑榜督办制度,对检查和评估结果较差的重点场所,进行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纳入黑榜名单,并进行通报。

2. 持续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一是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二是推动旅游、住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醒旅客自带洗漱用品;辖区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企业不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三是科学推进绿色包装,对食品、化妆品、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的过度包装行为进行监督抽查,鼓励、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在同城快递行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可循环快递箱(盒),打造绿色快递。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持续宣传、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相关职能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检查。五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商务写字楼等场所“绿色办公”检查,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六是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施工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管理,避免混收混运。

(三)完善社区垃圾分类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 强化垃圾分类社区居民监督平台。利用好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暂存点的垃圾分类二维码,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整改市民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反映的垃圾分类设施问题,提升设施运行效率。

2. 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单位、党员志愿者、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各社区组织居委会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住宅区物业单位(投放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并指导业委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其中第一、二、三、四季度社区、住宅区覆盖率分别达25%、50%、75%、100%,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动员市民参与。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1. 打造特色垃圾分类宣教品牌。进一步擦亮深圳市垃圾分类“蒲公英计划”品牌,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层次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科普体系,每季度开展街道辖区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1次以上。一是持续开展低碳生活体验季系列活动,依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结合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示范社区、星级小区、处理设施等亮点特色,组织市民、学生、党员等参观体验、学习实践。二是利用“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深圳垃圾分类宣传月”“条例施行四周年”“垃圾减量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街道、社区、小区三级联动,助力打造宝安区“换享市集”等系列活动品牌。三是结合大型群众性活动、赛事,将垃圾分类元素融入活动赛事全过程。四是积极倡导垃圾分类习惯养成21天计划,发动居民在微信、抖音等各类平台开展垃圾分类打卡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2. 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向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发放垃圾分类读本,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生态文明理念。二是优化完善教室、饭堂、宿舍等各类空间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小学、幼儿园),学校每月组织开展1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假期除外),营造浓厚垃圾分类氛围。三是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形式,持续开展“蒲公英”教师培训,打造牛奶盒资源回收示范校园、零废弃校园等校园垃圾分类品牌;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志愿团队或“蒲公英”少先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四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人数累积不低于600人次、1200人次。四是不断拓展校园垃圾分类宣教实践维度,推动打造垃圾分类教育科普馆、校园共建花园、劳动实践基地等挂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劳动)教育基地,鼓励学生参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文创科创、志愿督导等实践活动。

3. 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一是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二是落实《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先锋八大行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团员、少先队、志愿者等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街道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培养志愿服务骨干,招募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工作。三是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每季度志愿督导人次不少于辖区投放点数量的2倍,各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四是筹建“宝安区政企社垃圾分类共建共管联盟”,整合相关单位、企业和协会等力量,对垃圾分类公益服务组织和项目进行扶持,举办“每周查分类”“园园美美、低碳同行”等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推广活动。

(五)优化投放环境,提升居民参与体验

1. 改善住宅区家庭厨余垃圾投放体验。一是试点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可“扎袋”密闭投放,探索解决家庭厨余垃圾在投放时必须人工“破袋投放”带来的分类投放体验差、桶点污水滴漏多、暂存运输过程臭等难点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完善住宅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加强投放点视频覆盖和设施维护,探索推广装配式可移动,兼顾投放、存储和除臭功能的投储一体化垃圾分类驿站,落实垃圾桶密闭化管理,解决垃圾桶点暴露、满溢和臭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提高居民满意度。

2. 加强住宅区集中分类投放点督导管理。一是全面压实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履行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宣传引导等职责,强化督导提醒机制,把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融入日常监管检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强化物业管理为主导的督导制度,加强对督导员的培训、管理,提升督导和宣传效果,确保督导员统一在市级平台培训考核通过、100%持证上岗。建立小区(城中村)督导员上岗制度,加强厨余垃圾投放高峰期督导员管理,确保每个小区均有督导员在桶边督导或巡查督导。三是健全垃圾分类志愿督导服务激励机制,大力提升市民参加垃圾分类志愿督导服务的比例,提高居民自治和社会监督能力。四是健全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利用“视频+AI”设备强化投放点管理,进一步提升AI识别准确率,优化完善预警案件闭环管理模式,重点解决住宅区垃圾落地和满溢等突出问题,督促投放管理人在3小时内完成问题整改;探索新型AI模型助力分类投放统计,通过“视频+AI”自动统计居民投放行为(次数),分析居民投放习惯,做好督导引导和入户宣传。

(六)坚持创新示范,健全减量化资源化体系

1. 创新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一是指导辖区各住宅小区(城中村)、商务写字楼、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完善可回收物回收点,通过传统回收点、箱式回收箱或“以车代库”等方式,引导居民、学生、企业等分类投放收集废玻璃、牛奶盒等低值可回收物。二是积极推动多场景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推广“茶饮店-塑料杯”“学校-牛奶盒”“机关事业单位-废旧纸张”“公园-绿化垃圾”等回收工作,打造一街道一场景典型示范样板。三是完善可回收物管理台账,将辖区回收中转站、分拣中心数据纳统,搭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拣等全过程数据链,确保信息统计准确。四是制定辖区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措施制度,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大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力度,试点智能化、互联网、“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力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率达8%以上。

2. 提升前端分类收运能力。一是优化前端分类收运流程,合理确定分类运输车辆、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确保收运台账清晰,强化收运及时性、操作规范性,重点完善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实行专车专运、日产日清。二是将垃圾收转运设施纳入辖区相关规划,确保收转运设施布局合理、能力充足、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稳定。三是根据深圳市环卫车辆全面电动化及充电桩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和社会清运车辆新能源化,力争2024年底占比达90%以上。四是持续开展餐饮企业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餐饮企业加强隔油池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落实防盗防溢和分类收集交运等主体责任,建立街道、社区两级联动和多个单位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加大专项收运和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街道废弃油脂收运量。

3. 完善末端处理体系建设。一是优化街道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整合街道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制定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案,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力争每季度厨余垃圾分类率达25%以上且全量分类处理。二是继续做好废电池、废灯管和家用化学品等有害垃圾的收集暂存和转运,规范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设,保障辖区有害垃圾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三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绿化垃圾收运处理方案,试点推广应用辖区园林绿化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有机覆盖物、旧木桩、有机肥等),鼓励公园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工作。四是强化生活垃圾全品类全流程智慧化监管,探索通过信息化跟踪手段,实现住宅区厨余垃圾溯源;加强收运处理端信息化设备管理,100%实现“视频+AI”智慧应用,处理设施地磅和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七)加大执法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 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对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和收运处理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将日常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设施配置、及时清运垃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的宣传警示作用,每年至少开展2次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宣传,形式不限(如在第一现场或第一时间录制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节目),以点带面查处警示垃圾不分类的违法行为,引导辖区各行业“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

2.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每年在住宅小区、城中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公园景区、餐饮场所、交通场站、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商务写字楼、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打造一批形象好、质量优的垃圾分类品牌领头单位,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含居委会)、住宅区和个人进行激励,形成更强的示范带头和宣传推广效应;依托深圳市碳普惠平台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探索以积分奖励、按量计费等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碳减排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垃圾分类专班人员配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各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季度垃圾分类评估工作积极推进落地、压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常态化工作台账和动态信息报送制度。

(二)经费保障。合理安排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引导、激励奖补等工作经费,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评估,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

(三)宣传保障。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总结垃圾分类宣教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大宣传科普力度,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准确率,推动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市民的日常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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