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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浙江2024年装修装潢垃圾分拣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5/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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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装修垃圾 垃圾处理 工业固废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装修装潢垃圾分拣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预算金额680000元。

公告显示,装修垃圾接受范围为居民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混凝土、旧砖块、砖瓦块、废砂浆、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建筑垃圾。允许其垃圾成分符合接受条件下的,袋装垃圾进入。不接受范围为供应商允许其单车装修垃圾重中总质量不超过10%的其它生活垃圾进入,超过10%的企业可拒绝接受。供应商有权拒绝接受包括油漆桶在内的有毒有害垃圾的进入。合同履约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装修装潢垃圾分拣项目(重新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装修装潢垃圾分拣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877号-1

项目名称:2024年装修装潢垃圾分拣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装修垃圾接受范围:居民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混凝土、旧砖块、砖瓦块、废砂浆、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建筑垃圾。允许其垃圾成分符合接受条件下的,袋装垃圾进入。

不接受范围:供应商允许其单车装修垃圾重中总质量不超过10%的其它生活垃圾进入,超过10%的企业可拒绝接受。

供应商有权拒绝接受包括油漆桶在内的有毒有害垃圾的进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本次招标延期导致上一家运营单位超期服务的,由新中标单位按照本次招标中标价格支付给上一家运营单位。上一轮运营服务期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故2024年1月至招标完成签订合期间的服务费用由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支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园街3号飞越数字5楼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angM1BYosKz1hvEvJtAtlQ==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西苑路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悦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807161

质疑联系人:潘高峰

质疑联系方式:13738196390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城街道新园街3号飞越数字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一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62106608

质疑联系人: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5563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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