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贵州兴仁市大山镇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350000元。
据悉,该项目服务范围为大山镇镇区(1 个社区)、及辖区内 8 个村道路(水库)及 624 县道的垃圾清扫保洁及镇域生活垃圾收集及时清除道路 15 米范围内及镇区街道内各类设施上喷涂、张贴的各类“牛皮癣。要求果皮、烟头、塑料袋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清理,要达到“四净”、“四无”保洁;(四净:路面净 、路牙净 、绿化带净 、边沟净 ;四无:无垃圾堆积、无沙石泥土、无果皮纸屑、无污水粪便。)
该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制定出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一年。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兴仁市大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市大山镇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兴仁市大山镇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D-2024-QXNZCG-(013)
项目名称:兴仁市大山镇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GZXD-2024-QXNZCG-(013)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兴仁市大山镇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50000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制定出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税务缴税证明;②提供2023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企业,以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需要提供此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州财采〔2022〕2号)的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工程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1室(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1室(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仁市大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仁市大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186447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1室
联系方式:1984698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敏
电 话:198469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