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指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项目单位为福清市城市管理局。项目总投资为797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85万元,基本预备费336.89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该项目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全文如下:
关于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融发改审批〔2024〕288号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炉渣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2-350181-04-01-916804)。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7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85万元,基本预备费336.8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