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显示,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11个县控以上断面水站设备更新、2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智能运维改造。抓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通过源头替代、生态设计、企业内自行利用等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市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备建设,推广秸秆清洁化处理设备,到2027年,建成秸秆焚烧高位了望点位95处。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按要求更新升级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符合淘汰标准的设备,到2027年,完成3个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深化清洁城市“410行动”,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桥下空间综合利用、雨污管网提标改造、城镇燃气设施、窨井盖等功能优化项目建设,到2027年,新建改建市政雨水管网15公里以上、污水管网60公里以上、城镇燃气管网20公里以上、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改造30个以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到2027年,新建改建垃圾转运站5座。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市政、旅游配套条件基本成熟。
目标明确,到2027年,全市建成1处以上土地使用年限至少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5个。
全文如下: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和《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绍政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更好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全市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40%,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全市建成1处以上土地使用年限至少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5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2万辆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超0.58万辆。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到2027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共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制造强市“229”计划,聚焦时尚袜艺、金属材料加工、精密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体量规模大的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针对智能视觉、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的新要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充分激发内生项目投资动力,内生项目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围绕重点行业设备大规模更新,推进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全市每年组织实施100个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2024年,培育认定绍兴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8项,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项,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省首台(套)产品12项以上。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累计突破15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镇乡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重点行业能效诊断,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到2027年,全市通过能效诊断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投资15亿元以上。聚焦化纤、印染、钢铁、商业楼宇等行业,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技术,全面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到2027年,力争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推动燃煤企业节煤改造、65蒸吨/小时以下备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改造。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改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600根左右,完成1200千瓦光伏装机更新改造。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供电公司)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11个县控以上断面水站设备更新、2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智能运维改造。抓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通过源头替代、生态设计、企业内自行利用等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市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备建设,推广秸秆清洁化处理设备,到2027年,建成秸秆焚烧高位了望点位95处。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按要求更新升级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符合淘汰标准的设备,到2027年,完成3个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有序开展传统民居微改造、背街小巷微更新,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更新试点,按要求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配健身、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7年,实现“15分钟公共服务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到2027年,加装电梯140台。多渠道开发利用商业房产、仓储用房、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7年,改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个以上。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到2027年,基本建立成熟的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体系。加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梯次推动古城、古镇等木结构房屋老旧电线保护、感烟报警器、消防取水口增设,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换”场所,每年改造提升影响消防安全的老旧高层住宅小区2个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公积金中心、消防救援大队)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深化清洁城市“410行动”,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桥下空间综合利用、雨污管网提标改造、城镇燃气设施、窨井盖等功能优化项目建设,到2027年,新建改建市政雨水管网15公里以上、污水管网60公里以上、城镇燃气管网20公里以上、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改造30个以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到2027年,新建改建垃圾转运站5座。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市政、旅游配套条件基本成熟。(责任单位:建设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六)推动数智设施更新改造。着力构建算力、算法一体化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超前布局6G智联网络,到2027年,全面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城市新建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数据局、经信局、公安局、建设局)
(七)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大力发展临空经济、低空经济,以杭绍临空经济示范区绍兴片区和诸暨通用机场为基础,多枢纽联动打造低空飞行网络体系,加快布设无人机基站、转运节点等低空设施网,到2027年,建成1个以上低空经济项目。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2024年,更新电动公交车10辆,到2027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达90%。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渔船设备、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到2027年,淘汰老旧内河货船10艘以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八)加快农业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和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的主要农业机械,到2027年,淘汰7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加强农机装备、设施大棚、农用冷库等传统设施装备数字化、加快老旧落后粮食烘干机具报废更新,到2027年,全面实现粮食烘干燃煤清洁能源替代。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推广茶叶、水果生产等小型特色农业机械和轻便智能机械装备,到2027年,建成特色产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
(九)提升教育医疗文旅设备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在诸高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和科研技术设备,加大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投入。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6所智慧校园标杆学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学装备的更新改造,适度超前配置先进医疗装备,到2027年,医疗设备更新累计投资2亿元以上。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2-3人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推进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景区设施更新提升,到2027年,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家。(教体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出台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等各类支持政策。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市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3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鼓励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化经营,组织开展汽车展销活动。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鼓励对汽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给予奖励。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建设集团)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市每年不少于3场,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家电大卖场、专卖店等在我市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家电企业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十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鼓励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存量房装修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加大家具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水性涂饰、静电粉末涂饰、光固化涂饰等工艺和装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民政局、建设局)
(十三)推动废旧产品二手商品回收。建立完善“以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培育品牌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设置废旧产品暂时存放点,定期开展上门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产品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到2027年,至少建成1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5个,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率达71%以上,形成诸暨全域覆盖的回收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汽车生产商、4S店加大对二手汽车回购力度,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供销总社)
(十四)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开发区(高新区)全面完成循环化改造。深化外卖塑料“零废弃”工作,推动商圈、学校、公共机构外卖餐具等低附加值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开发“以竹代塑”产品,到2027年,基本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提标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生产设施,鼓励工业园区、用水大户与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实现“点对点”定制供水,加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市政杂用领域的再生水利用力度。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规范再生资源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商务局)
(十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治理等各类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碳足迹、再生原料、绿色制造等标准,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在铜加工等优势领域参与制定更多国内国际标准。到2027年,标准创新型企业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十六)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用好省住房与城市建设、省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严格落实财政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出台汽车专项消费券等政策,支持汽车、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支持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额度。(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诸暨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创新支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加快推动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争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项以上。提升浣江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加大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支持力度,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经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附件
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