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
文件指出,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所列重点领域和相关要求填报《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黑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作为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
推荐单位于8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详情如下:
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黑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征集并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为做好我省技术遴选和推荐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4〕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所列重点领域和相关要求填报《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黑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作为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
二、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8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中“推荐单位盖章”处不需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将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盖章向生态环境部推荐。
申报材料需按《通知》附件序号排序合订胶装成册,一式3册。上述材料电子件(可编辑版,不超过50MB)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于双双
电 话:0451-8711303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邮 箱:hljshjtk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