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聚焦重点时段,提前对接,加强政企协商,根据工业源重点企业名单,督查工业企业编制专项攻坚方案,制定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的减排目标,并按计划提前安排生产、车辆调配和设备检维修。会期倡导使用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集装箱卡车,并向重点用车大户宣贯落实;尽最大可能降低保障时段生产和运输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会期重点区域周边 3km 范围内工地实施停工或停止易扬尘作业。
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主要设施关键工况参数、自动监控实时数据等及时联网纳入监控系统,加强在线监测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和高效上传,为做好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提供支撑。
鼓励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全区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散装建筑材料车辆上路行驶。外环线以内行驶的环卫等车辆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辆。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
长环保发〔2024〕1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改善本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现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请根据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长环保发〔2024〕10号-关于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