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甘孜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全域无垃圾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加快建设分类运输系统和处理设施。完善康定、雅江、白玉等县(市)乡镇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落实《甘孜州高寒高海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技术导则》等,稳妥推进具有应急保障能力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加快道孚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雅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建设。推进康定、泸定、甘孜等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油、水、渣分类处置。积极推进既有焚烧处理设施和填埋场提标改造,同步加快飞灰、渗滤液、残渣处置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3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
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促进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加快提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对已建成未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实现达标投运。对应建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加快污水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对处理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力推进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州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以上。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村镇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的运行方式。针对不同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的村寨采取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化粪池或生态蓄水池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易腐蚀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探索适合偏远村镇的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统筹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利用,位于县城辐射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落,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方式,其他相对偏远的乡镇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方式,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立足高原高寒户厕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鼓励农村住户厕所进院、入室,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甘孜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系列决策部署,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甘孜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和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我州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坚持发展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全局统筹、通盘谋划,针对高海拔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特点,注重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梳理工作重点,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系统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与减碳。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实现碳达峰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结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建筑能源消费结构,转变建造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城乡居民共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成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摸底全州经济状况和发展布局,立足民族特色、生态优势、产业特点和地域特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建筑类型、投资主体等方面的差异,顺势而为、稳妥推进,科学确定符合甘孜实际、具有甘孜特色的节能减碳目标。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成为新常态,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应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城乡建设领域从低能效向高能效转变基本实现,如期实现达峰目标,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提升城市布局和环境
1.优化全州空间布局。按照《甘孜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发展规划》要求,统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城乡建设,将“双碳”目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聚集,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到2025年,城镇化空间格局明显优化,“一核两副三轴多点”的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优化全州生态绿地空间布局。,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完善生态绿地系统,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利用城市周边荒山坡地,因地制宜推进绿色游憩空间和形式多样的口袋公园、山城一体的郊野公园,更好满足市民群众休闲游憩和亲近自然的需求。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绿廊、绿化带等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
2.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和推动城市更新。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拆除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开展积极县城城市“体检”,聚焦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县城,实施以供气供暖供氧为主要内容的宜居工程,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污水收集处理、数字化管理、城市消防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县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县城市政管网和防洪排涝设施,消除燃气、供暖、给排水等市政管网隐患,优先补齐基础设施功能短板。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补齐基础设施功能短板。加快棚户区居住环境提升和城中村整体更新改造,鼓励货币化补贴安置,降低购房门槛,加大农民进城买房税收优惠或补贴力度。以低碳理念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重点推进“9.5”泸定地震灾后集中安置点、“9.5”泸定地震磨西镇灾后重建安置房(幸福新村)等项目建设。
3.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积极推动公园、绿道、社区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利用自然洼地、园林绿地、广场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打造海绵城市、绿色社区。加强城市自然山水风貌格局保护,合理布局县城绿心、绿廊、绿环建设,打造县城良好“三生”空间。到20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二)调整城市建设领域用能结构
1.提升建筑清洁用能水平。推进电能替代,提升水电、风电清洁能源消耗占比,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技术、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充分利用低谷电力。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积极推进“供气、供氧、供暖”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康定、色达、石渠、理塘、稻城等县(市)城市集中供暖工程。开展高海拔地区公共机构集中供氧、低碳供暖试点,建成稻城县亚丁村宜居低碳供暖工程、石渠县城镇低碳供暖工程(三期)、甘孜县低碳供暖(一期)等项目,重点推进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等城镇集中供氧工程。逐步提升供气覆盖比例,重点推进甘孜州液化气应急储备库建设、道孚县八美燃气站、巴塘县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等项目。到2025年,力争实现城镇集中供暖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城镇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基本满足海拔32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氧需求。到2030年,力争实现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5%以上,基本满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暖供氧需求。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
2.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推动全州建筑能源消费多元化发展,减少民用建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光热、地热能、生物质能的建筑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扩大太阳能光伏在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根据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合理开发利用地热源、超低温空气源热能,将地热资源转换为电力、低碳供暖等资源优势。
(三)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1.构建绿色高效城市交通网络。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开展县城城市道路路网密度提升行动,强化道路微循环体系,持续打通城区“断头路、瓶颈路”。抓好城区现有路网提质改造,重点针对县城中心城区老旧主次干道进行提质改造,大力实施道路交通沿线净化、绿化、美化工程。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重点推进县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2.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及节水器具应用,力争到2030年,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持续增强城市韧性,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道路、水系等实施海绵化改造,新建和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持续增强城市韧性,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道路、水系等实施海绵化改造,新建和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45%。
4.改善城市照明系统。加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设计,强化过度亮化和光污染控制,探索建设城市照明数字化系统。到2030年,城市照明中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
5.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全域无垃圾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加快建设分类运输系统和处理设施。完善康定、雅江、白玉等县(市)乡镇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落实《甘孜州高寒高海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技术导则》等,稳妥推进具有应急保障能力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加快道孚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雅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建设。推进康定、泸定、甘孜等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油、水、渣分类处置。积极推进既有焚烧处理设施和填埋场提标改造,同步加快飞灰、渗滤液、残渣处置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3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
6.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促进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加快提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对已建成未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尽快实现达标投运。对应建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加快污水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对处理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力推进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州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以上。
(四)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1.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2.严格控制县城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五)建设绿色低碳社区
1.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垃圾、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以康定、泸定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州18个县(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居住社区基础设施节能宜居改造,着力提升和改善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立足实际完善城市居住社区的服务配套体系,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
2.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居住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和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在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积极探索零碳社区建设。在住宅小区中合理配建充换电等设施,重点推进稻城县停车场充电桩改造项目。
3.提升社区智能化水平。以“数字甘孜”建设为契机,推动城市信息平台、智能市政、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等基础建设。丰富智慧化应用场景,积极推进民生服务向智慧化转型,加强小区水、电、气等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门禁安防设施建设,改建一批示范性智慧社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新建社区统一按照“智慧社区”标准建设,统筹布建“小区智能门禁系统”出入车辆微卡口系统”智慧物管系统”等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社区智慧物业管理、智慧商务和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可再生利用产品,培养低碳消费习惯。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等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随手关灯,电视机、空调、电脑等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
(六)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建筑建设
1.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星级要求和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要求建设,率先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各景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星级酒店等按绿色建筑、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重点项目、重点建筑逐步提高节能标准,通过开展试点示范,打造样板工程,以点带面引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2.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加强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绿色建筑验收、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实现由“图上绿”到“建成绿”的转变,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
3.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改造诊断评估或鉴定,提升屋顶排水、外墙保温、门窗节能等功能,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结合城市更新、房屋抗震加固等工作,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4.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强化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做好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二星级绿色建筑推荐工作,依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积极推进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测评。落实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室内温度控制要求,完善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动建筑节能与互联网技术、智能化系统融合。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设计和安装能耗监测系统。持续开展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七)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1.推动住宅设计建造低碳转型。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为目标,从建筑层高、电梯、隔音、绿色、智能、无障碍等方面入手,推动“好房子”建设。鼓励建设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充分利用日照和太阳能,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者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提高住宅声环境质量设计建造水平。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二次装修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
2.提高住宅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优化物业服务管理,探索智慧物业运营管理新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提升住房物业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八)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1.推广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企业,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结合道孚、炉霍、甘孜等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建筑试点成果,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使用范围。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持续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创建行动,推广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完善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工程设计、造价、施工等专业服务及监管执法各环节的数字化,提升建造全过程的智能化水平。
2.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管理,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推广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扩大建筑垃圾在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乡村建设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建筑垃圾的总体综合利用率达到60%。
3.加强施工消耗管控。强化施工机械排放管控,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改进生产技术,淘汰落后设备,降低施工能耗。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能耗设备能耗,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
4.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按照生态城区要求,全面推广节能门窗、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加大利用产业废弃物生产砌块、建筑板材、夹心保温复合墙体、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等绿色建材使用比例。推动绿色建材下乡,支持农村建设绿色农房,推进建设甘孜县新型建材建设工程。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鼓励建材企业使用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应用。在政府釆购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
(九)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
1.推广绿色低碳农房设计建造技术。加大抗震设防、绿色建造、低碳用能农房设计研究,加强对存量农房改造、新建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引。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农房自然通风采光和保温性能,积极推广经济美观、绿色节能的现代农房建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符合农村实际的装配式建造技术。保护传承木雅、嘉绒、香格里拉和格萨尔四大传统民居风貌,构筑彰显乡村历史和文化特色的形象标识体系。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发展新型结构农房,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开展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建筑试点,加快农房节能改造。
2.推进农房能源应用结构调整。在适宜地区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在高山高寒地区推广高效低排生物质炉具三供,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厨余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发展生物天然气,稳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强化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与农房一体化设计。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
(十)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1.切实提升村容村貌。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结合“美丽四川 宜居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美丽乡村、美丽牧场、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加快推进泸定、丹巴、白玉等县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稻城县亚丁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农房屋顶绿化美化,保护村庄固有的乡土气息,营造自然景观和乡村环境。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2.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村镇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的运行方式。针对不同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的村寨采取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化粪池或生态蓄水池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易腐蚀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探索适合偏远村镇的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统筹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利用,位于县城辐射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落,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方式,其他相对偏远的乡镇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方式,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立足高原高寒户厕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鼓励农村住户厕所进院、入室,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
建立绿色低碳工作机制,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机制。完善我州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制度,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推广先进市场模式,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鼓励重大工程项目探索试点碳排放交易模式,逐步推动我州建筑领域进入碳交易平台。
(二)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
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聚焦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关键技术协同攻关。
(三)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农房等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综合利用贷款贴息、利率优惠、保费补助等激励措施,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带动金融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制度,强化保险支持,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及增信作用。鼓励设立低碳建筑发展基金。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实施。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的政治责任,系统谋划,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切实履职尽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开展绿色低碳城市、绿色低碳县城、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乡村、绿色低碳住宅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二)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结合国家、全省、全州考核要求,建立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县(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实行通报。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各县(市)要做好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当年工作情况上报。
(三)加大培训宣传
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配合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减碳行动,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己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