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根据公示,本次征求意见的鼓励类《目录》共有19项技术,包含6项推广技术和13项示范技术,涉及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恶臭气体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
全文如下:
关于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我部组织编制了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
电 话:(010)65645390
传 真:(010)65645400
邮 箱:touzichu@mee.gov.cn
附 件:2024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