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臭氧污染健康防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时段在2025年4月7日至10日,加强对辖区内涉NOx、VOCs、颗粒物排放源的管控。
《通知》强调,要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各区(市)县对生物质锅炉及高架源、VOCs年排放量大于20吨企业、重点区域内涉VOCs排放小微工业企业、砖瓦窑企业加强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发挥科技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VOCs走航监测,对重点区域道路开展积尘走航监测,通报高值区域和路段,组织属地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