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到2030年,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政策进一步完善,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排放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氧化亚氮回收利用和排放控制水平有效提高。己二酸行业、硝酸行业、己内酰胺行业单位产品氧化亚氮排放量持续下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后,逐步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管控力度。
推动氧化亚氮减排。推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开展氧化亚氮减排,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己二酸生产企业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回收提纯,鼓励氧化亚氮回收利用。
完善氧化亚氮控排配套政策。研究利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建设氧化亚氮回收提纯装置和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行业氧化亚氮减排装置。鼓励开展气候投融资,推荐具有氧化亚氮减排效益的项目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加快推进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市场机制鼓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
加强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源头和过程控制、资源化利用、监测和减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申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动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催化剂的研制与应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推动成立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产学研联盟,有效提升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能力。
全文如下: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气候〔202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国际司,宣教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