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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初显成效

日期:2016-03-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3/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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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环境 固废处理 十二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美的山川孕育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广西河池市更是我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境内有锡、锑、锌、金、银、铜、铁、铟、钨等20多种有色金属。然而,随着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重金属污染尤为突出。

为让八桂大地的山川、河流、土地得到休养生息,“十二五”期间,广西使用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1.6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先后支持508个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确保了在保持涉重产业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全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通过防治重金属污染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实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处置工程建设、资源化回收利用等民生应急保障、历史遗留类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其中治理被重金属污染河道长度总和超过36公里,清理河道淤泥及两岸范围内含重金属尾矿砂、废砂石等共计249万立方米,完成19项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和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安全处置重金属工业废渣28.06万吨,安全填埋和处置受污染土壤2.8万立方米,治理重金属和酸性土壤9.2万立方米,平整及填埋场地植被恢复面积近1.8万平方米;累计减少环境风险点53处。

经过整治,广西14个市及重点防控区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2年至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铅、砷、镉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限制要求。在水环境质量方面,33个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1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铅、汞、镉、铬、砷浓度达标率均为100%;重点防控区的11个水环境监测断面总达标率为100%。全自治区各市完善了重金属指标的监测能力,35个县级监测站也具备了重金属监测能力。

水环境治理,刁江水质从劣五类变为三类

广西刁江发源于河池市南丹县境内,是红水河的一大支流,流经南丹、河池、都安等县市,全长229公里,原本是沿岸70多万人口赖以饮水、灌溉、发电的“生命之河”。然而南丹县境内长期无序采矿,刁江南丹段一度密布着上千家涉重金属企业,污水直排刁江,废渣露天堆放,重金属污染严重。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南丹县辖区范围内就有666个民矿坑口、100多个采矿点、900多个个体选矿点和数十家大小冶炼企业,仅大厂矿区绿荫塘周边,就有200多个大小选矿厂,民营选矿厂尤为泛滥。这些选矿厂生产后,将大量尾矿渣直排入绿荫塘,塘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每逢雨季,这些污染水体漫过池塘,流入刁江源头金城江区平村河,2010年前,刁江一直为劣Ⅴ类水质,对两岸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与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如今,再到大厂矿区走一走,这里已是旧貌换新颜,洁净的湖面映衬着苍翠的群山,不远处的职工楼安静祥和,三三两两的居民在绿荫塘边散步,怡然自得。

从小生活在这里的村民吴文龙告诉记者,近几年,政府一直在花大力气整治周围的环境,“山上就剩几家大型国有企业了,这几年关停了很多选矿厂。以前这里浓烟滚滚,所有的脏水都往塘里灌,我们都叫它‘黑龙江’。现在我拍照片发到微信上,那些从大厂走出去的小伙伴都不敢相信,这里变得这么美、这么干净。”

南丹县副县长黄幸乐告诉记者,这几年,在环境倒逼机制的促动下,南丹县以“壮士断臂”的勇气和决心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涉重企业采取关停、整改等强硬措施,仅绿荫塘周边就关闭了近百家选矿厂。同时,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进治理项目实施,改善全县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据了解,绿荫塘环境整治项目清除了塘内及周边尾砂100多万吨,兴建沉砂池工程、挡土墙、蓄水坝、拦砂坝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沿湖道路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施工面积约200多亩。如今,绿荫塘外排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排放标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对刁江的污染,使刁江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极大改善了大厂矿区人居环境。

■ 土壤修复,大环江沿岸千亩农田获重生

广西环江县大环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2015年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共计修复重金属污染农田1280亩,涉及广西环江县思恩镇、洛阳镇和大安乡3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16个自然屯。

在大安乡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现场,一排排桑树吐露着翠绿的新芽。记者遇到了正在田间劳作的村民覃海芳,她告诉记者,自己有两亩土地,主要种植桑叶用于养蚕,“我们村还有种植甘蔗、玉米的,种什么得什么。”覃海芳笑呵呵的说。

然而十多年前,这片土地曾遭受过严重的重金属污染。2001年6月,环江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山洪暴发,大环江上游选矿企业的尾矿库被洪水冲垮,导致下游沿岸上万亩耕地受到砷、铅、锌、镉等重金属污染。

回忆起那次事件,覃海芳说,洪水过后,大面积作物绝收,到处都是硬邦邦的土地,种不出庄稼,村里人都很发愁。第二年,县里环保、农业等部门技术人员教大家往受淹的地里撒石灰。撒石灰后,有的地方长得出一点东西,但是产量很少。

随后,在科技部、中科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的持续支持下,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从2005年开始,针对环江县土壤污染的特点,研发并应用了植物萃取、超富集植物与经济植物间作、植物阻隔和重金属钝化等修复技术。

中科院负责此项目的工程师林小龙告诉记者,蜈蚣草和东南景天是重金属超富集植物,对重金属有很强的吸收和富集能力,蜈蚣草的茎、叶能够富集大量的砷,最高可达20000mg/kg,它的最高含砷量可比普通植物高20万倍。“环江县受污染的土壤主要就是靠种植这些超富集植物把重金属富集在茎、叶中,从而带走土壤中大量的重金属污染物”,林小龙说。

2010年,作为示范项目的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环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获得2450万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据悉,这是当时国内面积最大的土壤修复工程。它在广西环江流域构建了完整的土壤修复产业链,建立了农业安全生产模式,摸索出了以植物修复技术为主导、以“地方政府主导、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农民主动参与”的环江农田土壤修复工程模式。

在环江,农民是农田土壤修复工作的真正实施主体。修复农田实行责任制管理,政府免费提供技术、修复剂和种苗,农户自行承包种植作物,收入归农户自己所有。

“蜈蚣草苗、东南景天苗、桑树苗、甘蔗苗、玉米苗……这些都是免费领取的。”覃海芳告诉记者,在土壤修复项目实施工程中,她曾在科研、农业、环保部门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下把免费领取的种苗套种在一起,并按照要求,撒上了修复剂,收成一年比一年好。“这个项目真的很好,政府帮我们治土地,我们在治理好的土地上种庄稼,有了稳定的收入。”

如今,覃海芳选择了经济效益较好的桑树进行种植,每亩地可产近300公斤的桑叶,与其他地方土壤种植的产量和品质基本无异。示范项目达到了实施方案确定的修复效果。在洛阳镇大屯等核心区,土壤中砷、镉等主要污染元素下降幅度超过10%,采用钝化修复技术的区域,重金属有效含量显著降低,核心示范区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合格率均超过95%。

■ 企业治污,环保设施从简单落后到先进高效

“安全和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这是记者走访多家企业听到的同一个声音。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丹县大厂矿区,是一家从事以锡为主的有色多金属矿采选经营的国有企业,目前已形成矿石采选1000吨/日、充填20万立方米/年的规模。

记者在厂区放眼望去,这里没有污浊的空气和恶臭的水体,有的是清新的空气、整洁的水泥路和茂密的树林。矗立在厂区内的高大、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尤为醒目。

高峰矿业的总经理黄应盟告诉记者,加强环保设施投入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稳固发展,也有利于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生产不达标排放就会被按日计罚,企业负责人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作为企业也有责任把周边的环境搞好,让企业的职工、周边的居民在安全、干净的环境中生活。”黄应盟说。

据了解,高峰矿业兴建了污水处理厂后,处理能力达到每年1.2万吨。井下涌水部分用于选矿,多余部分经过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后外排,大大优于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并实现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铅0.298吨/年、锌8.491吨/年、镉0.075吨/年、砷0.015吨/年。

而用于选矿的废水,通过浓缩机絮凝沉淀和厂前塘自然沉淀后再返回企业的巴里选厂进行循环使用,回用率能达到85%以上。

此外,公司还自行投资1350万元修建了2.65公里水泥绕城运矿公路,所有原矿、精矿等产品不再穿越村庄或街道运输,并购置专业洒水车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矿产品时用彩条布覆盖,防止撒落。这让曾经经历过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职工和家属深感欣慰。

同样在探索绿色发展道路的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有色金属锌冶炼和资源综合回收于一体的大型企业,在规范废渣管理、实现固废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方面有着先进的做法。

企业严格按照环保的有关要求,建设了规范的料仓、渣场,防止原料渣露天堆放。据了解,企业目前有料仓、渣场13座,总库容约15万立方米。2012年,企业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了窑渣综合回收处理系统,对废渣中的有价元素进行回收。2013年,企业又投入4798万元,建设铜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硫酸铜系统,回收锌冶炼产生的铜镉渣生产五水硫酸铜产品。在不断投入的过程中,在系统内部构建起铅锌冶炼“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产业链共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渣变废为宝,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在“十二五”期间,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投入2.1亿元实施了污水处理工艺创新与运用工程、挥发窑窑渣综合利用工程等7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使公司水、气、渣得到有效治理,重金属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成效明显。

■ 加强执法,突发环境事件明显减少

自2011年国务院批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2012年,广西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对154家涉重企业进行了治理、关停工作。

2015年,随着新环保法落地实施,广西全面启动“环境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将环境保护大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对河池、柳州、来宾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区域,九洲江、西江、南流江、盘阳河等重点流域,涉重金属、化工、制糖、制浆造纸、水泥、酒精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与此同时,广西环保厅每年至少抽查10%的国控重点企业,各市、县(区)环保部门每年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或线索进行暗查暗访,并及时依法处理。

据了解,2015年,广西环保部门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50件,处罚金额达1.29亿元,比“十二五”前四年的处罚金额总和还多了一倍,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维护了环境安全。2014年、2015年广西连续两年实现全自治区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为确保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在“十二五”期间,广西环保厅联合工商、公安、供电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年”大检查、“绿色卫士·2014”专项大检查等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累计排查各类企业12.22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68件,处罚金额1.88亿元。

此外,环保部门还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项目,“十二五”时期,广西专项资金支持污染治理项目104个,已经完成81个并通过环保验收,累计形成铅、汞、砷、镉等重金属减排量11400吨,同时对43.8万吨工业废渣进行处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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