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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排放危险废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19-02-01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2/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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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 环境保护

   近期,中央媒体集中报道了不法企业利用土地复垦项目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案件,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7日开展全省危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即日起,市民可拨打12369举报涉危险(医疗)废物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对全省已纳入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危险(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加工和利用企业(单位)进行逐一现场检查,并以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沟渠、坑塘、油基泥坑等方式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和要求,检查也将对全省纳污坑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逐一现场核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全面提升我省危险(医疗)废物产生、转移、处置、贮存等全过程监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给予行政处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涉嫌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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