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山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要求,到“十三五”末,为确保实现市人均主要社会生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必须严抓落实,强化管理。
一是必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强化环保工作,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二是必须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三是必须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立更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四是必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模式,推动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五是必须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饮用水污染、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是必须以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导向,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围绕“六个必须”,各有关单位认真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及相关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尤其在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主要污染物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积极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把新理念、新要求细化、实化,变成可操作的施工图,稳步并最终实现“人均主要社会生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