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9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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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