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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中心系统信息交流的通知

日期:2016-04-21    来源:国家节能中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4/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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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能监察 环境监察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中心系统信息交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中心(含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中心系统业务交流,展示节能中心系统工作成效,国家节能中心拟在《节能工作动态》工作简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交流渠道,在中心公共服务网开设了“地方中心动态”栏目,专题刊登地方节能中心提供的动态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节能中心组织本地区节能中心踊跃提供动态信息,动态信息以业务工作为主,兼顾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

2、“地方中心动态”栏目将以转载方式刊载各地动态信息,有价值、有深度的内容将择优在《节能工作动态》上刊发。

3、请各单位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保障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文字无误,切实起到交流工作、借鉴经验的作用。

4、请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具体承担信息交流业务联系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联 系 人:张晓刚 苏有余

联系电话:010—68585777-6016、6030

稿件接收邮箱:jngzdt@chinanecc.cn

国家节能中心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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