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汇总统计,2016年一季度,你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研究,我厅决定责成你局:
一、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措施。加强监测复查工作,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继续实施违法排污的,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于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相关查处情况。
二、强化社会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整改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等相关情况,督促违法排污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厅将适时开展后督察,对查处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监察考核工作中。
联 系 人: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 岳 胜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电话:0451-87113076
电子邮箱:hljshjjczd@163.com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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