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环保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拟将辖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电厂及六盘山电厂五家企业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资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对公司现有的存量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公司拟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兰州分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包头铝业”)、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宇”)、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宁能”)马莲台电厂及六盘山电厂五家企业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资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二)履行程序的情况
1、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拟对外转让部分环保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2、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系兰州分公司、包头铝业、山东华宇、中铝宁能马莲台电厂及六盘山电厂五家企业拥有的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资产。
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资产价值
标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人民币11.92亿元。标的资产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评估价值约17.59亿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后与受让方正式签署,本公司将在正式签署交易文件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资本性投入,将环保达标的目标与专业化环保类公司优势相结合,盘活资产获得现金流及相应收益,从而提高环保类资产的运行效率。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