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境监察 » 正文

浙江: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日期:2016-09-09    来源:点绿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9/09
08:5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环境违法 环境监察 环境监测

近日,《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面对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违法企业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管辖工作中处处受限。

根据《管理办法》,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13类违法行为,都符合“黑名单”认定条件。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