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危害巨大,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严重时甚至可以威胁到人的生命,而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是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钢铁、水泥、火电及供热等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均是雾霾的主要组成部分。
那么,吉林省环保部门如何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就帮助环保部门“长出”千里眼、顺风耳,解决了工作中的难题。
全省76家国家重点企业安装监控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组成,可实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从企业传输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让执法人员足不出户便可掌握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
目前,全省废气排污量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共76家,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主要监控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污染因子及相关辅助参数,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国控企业全覆盖。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克服了传统监督性监测存在的周期长、监测数据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排放情况的弊端,形成对企业的威慑,促使企业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排污收费、总量减排、环境执法等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提升了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长春市有9家超标企业
据了解,企业污染治理不彻底,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运行不稳定是吉林省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给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带来很大压力。
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全省有60家废气国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从超标的地区分布看,长吉平为重灾区,超标国控企业数占全省国控超标企业数的62%,吉林市超标企业数最多为16家,四平市10家,长春市9家,公主岭市2家。
从超标因子分布看,烟尘超标企业数最多为50家,氮氧化物超标45家,二氧化硫超标企业37家。超标时间长短能充分反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超标1-5天的企业数15家,超标5-20天的企业数18家,超标20-50天企业数11家,超标50-100天企业数13家,超标100天以上的企业数3家。
尤其是超标100天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被国家列为严重超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污染治理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造。
从重点行业分布看,电力及供热企业超标数达到32家,占了超标企业数54%;水泥企业(含熟料生产线)、钢铁企业4家全部存在超标情况;其他行业12家超标。
8家企业因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保电价审核等措施,督促超标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辽源市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供热公司、嘉吉生化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因超标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5年底,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实现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企业排污费,对排放超标的企业,实行了按月加倍收费的惩罚性措施。环保电价审核的过程中,也对电力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的时段相应的扣减并处以罚款。
据悉,严重超标的3家企业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标的监控点位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改造基本完成将投入试运行。
下一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自动监控全覆盖,为企业达标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重污染天气危害巨大,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严重时甚至可以威胁到人的生命,而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是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钢铁、水泥、火电及供热等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均是雾霾的主要组成部分。
那么,吉林省环保部门如何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就帮助环保部门“长出”千里眼、顺风耳,解决了工作中的难题。
全省76家国家重点企业安装监控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组成,可实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从企业传输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让执法人员足不出户便可掌握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
目前,全省废气排污量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共76家,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主要监控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污染因子及相关辅助参数,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国控企业全覆盖。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克服了传统监督性监测存在的周期长、监测数据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排放情况的弊端,形成对企业的威慑,促使企业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排污收费、总量减排、环境执法等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提升了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长春市有9家超标企业
据了解,企业污染治理不彻底,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运行不稳定是吉林省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给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带来很大压力。
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全省有60家废气国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从超标的地区分布看,长吉平为重灾区,超标国控企业数占全省国控超标企业数的62%,吉林市超标企业数最多为16家,四平市10家,长春市9家,公主岭市2家。
从超标因子分布看,烟尘超标企业数最多为50家,氮氧化物超标45家,二氧化硫超标企业37家。超标时间长短能充分反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超标1-5天的企业数15家,超标5-20天的企业数18家,超标20-50天企业数11家,超标50-100天企业数13家,超标100天以上的企业数3家。
尤其是超标100天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被国家列为严重超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污染治理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造。
从重点行业分布看,电力及供热企业超标数达到32家,占了超标企业数54%;水泥企业(含熟料生产线)、钢铁企业4家全部存在超标情况;其他行业12家超标。
8家企业因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保电价审核等措施,督促超标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辽源市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供热公司、嘉吉生化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因超标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5年底,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实现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企业排污费,对排放超标的企业,实行了按月加倍收费的惩罚性措施。环保电价审核的过程中,也对电力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的时段相应的扣减并处以罚款。
据悉,严重超标的3家企业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标的监控点位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改造基本完成将投入试运行。
下一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自动监控全覆盖,为企业达标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