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品目
采购单位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7日 12:09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0:00至2017年08月02日 00:00
报名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预算金额¥7.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子燕
项目联系电话0433-8425589
采购单位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汪清县大兴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3-8425589
代理机构名称汪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3-8813731
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锅炉脱硫除尘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锅炉脱硫除尘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0724]-0043号
三、采购内容:锅炉脱硫除尘设备(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7.93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具备特种设备锅炉B级制造许可证原件,锅炉安装许可证(原件)叁级及以上;
5、全部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单位 95%设备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方需在15天之内完成供货。
(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交货后必须无偿技术指导一年,设备质保期为一年,免费上门维修,费用全部由供货方负责。
九、质量保证: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4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8月7日10:00—10: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0: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子燕
联系电话:0433-8425589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