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今年4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问题分为4大类15个方面,并要求安徽省在30个工作日内将督察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
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肖莆介绍,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安徽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立即行动,经梳理细化后,共形成144个问题,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同时,为强力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切实改善安徽省环境质量,又起草了《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五个一”行动方案》)。
8月2日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和8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依次审议,原则通过了以上两个方案。9月3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将《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9月20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五个一”行动方案》。
督察组反馈意见后,8月17日,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辗转淮南、蚌埠、宿州、淮北四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9月5日至6日,安徽省长李国英赴淮南、亳州、蚌埠市,调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9月16日,安徽省其他省级领导先后16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协调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巢湖周边损毁湿地整治、沿江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等工作。
截至9月22日,安徽省整改任务清单列出的144个问题中,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已报送完成整改16个,其中合肥4个、淮南4个、亳州2个、铜陵2个、宿州1个、六安1个、省政府办公厅1个、省环保厅1个。
肖莆表示,自8月4日起,该省监察厅、省环保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联合成立5个核查小组,对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开展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的梳理和核查工作。核查工作涉及多个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各核查小组通过谈话、勘验现场等方式进一步理清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