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
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月17日,督察组向郑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能够正确认识郑州市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督察组指出,郑州市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但由于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新型城镇化任务艰巨的特殊时期,目前还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差距、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影响长远发展的环境问题亟待加快解决,部分县市区域性环境问题急需整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展迟缓,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
郑州市副市长王跃华表示,督察组既充分肯定了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客观中肯、实事求是。郑州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督察组要求,举一反三,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再梳理、再排查,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各项短板补齐到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务求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已按有关规定向郑州市委、市政府移交。根据有关要求,郑州市整改方案要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并抄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看”发现的重要情况将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