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于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公开情况,环保部
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在2018年环保部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对经济观察网透露,“从2018年第一季度起,按季度公开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就是2856个城镇饮用水源水质信息,要求从今年开始公开。”
刘志全说,根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要求,环保部把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保障老百姓饮水安全。
环保部此前印发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国31个省(区、市)辖区内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2856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的城镇,开展所有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常规监测和全指标分析工作,每年要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饮用水源地共950多个,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在用饮用水源地共3500多个。
其中,地表水水源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地下水水源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开展加密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均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对于目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刘志全介绍,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比例为95%。其中,地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7%,主要超标项目为硫酸盐、铁和总磷;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85.1%,主要超标项目为锰、铁和氨氮。
值得注意的是,水源地的水经过自来水厂处理后,才能输送到千家万户,自来水水厂有一整套处理要求,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才能进入到城市自来水管网用于居民生活饮用。
刘志全说,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环保部组织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根据这个方案的要求,自2016年1月起按月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