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正文

山西省7月30日开始实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期:2018-06-25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6/25
16:2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山西省 燃煤电厂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6月25日,国际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山西省质监局与省环保厅联合批准发布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7月30日开始实施。该标准的批准发布,为规范和促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撑,为燃煤电厂排放监管考核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人们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山西省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5号),要求加快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据了解,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5项控制指标,排放限值分别为5 mg/m3、35 mg/m3、50 mg/m3、0.03 mg/m3和1级,并根据山西实际提出了低热值煤燃煤发电锅炉烟尘排放限值为10 mg/m3、W型火焰炉膛的燃煤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00 mg/m3。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超过现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两项指标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保持一致。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