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设基础设施。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或调整,开展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问题整治,新建、扩建和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47个,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目前,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6.5万吨。
⑵防治工业污染。专项整治沿河“散乱污”企业,取缔“土造纸”企业1944户;建成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14个,日处理能力13.5万吨。
⑶治理农业污染。完成128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关闭拆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70家,完成1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⑷控制港口污染。制定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方案,建立联合监管制度,关闭取缔非法码头24个,改造船舶40艘。目前,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良水体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