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园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分级分段设立总河(湖)长、河(湖)长55名,河道警长48名,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河长制”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绘制“一河一图”,完善“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细化“目标、问题、任务、措施”四张清单,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截止目前,域内渠江、西溪河段均已完成丈量,累计更新完善河(湖)长制责任公示牌143张。
(3)强化巡查督查。建立由园区每月督察、乡镇每旬检查、村(村社)每周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今年以来,三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2174次,印发工作通报12期、问题办理函5份,打捞清理河面枯枝及白色漂浮物20余吨,西溪河水质稳定为Ⅲ类,渠江水质为Ⅱ类,流域水质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