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新党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市环保局于11月30日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方案》中确定了指导思想,编制原则,规划的内容等,并成立了规划领导小组,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组长,市环保、发改、住建、农牧、水利、财政及各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协调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另外,为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进行,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研究和审定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和规划文本,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及编制工作,研究落实各阶段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研究编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