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预案》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仁寿县
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产生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绿色发展。
二、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仁寿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产生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文件,结合仁寿县实际,在2017年修订应急预案基础上草拟了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眉山市仁寿
生态环境局依据仁寿县当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的实际情况,对仁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对应急预案部门任务分工进行调整;二是结合当前新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并经征求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文林园区、汪洋园区、县气象局、县文广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乡镇意见后,形成《预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提出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预案体系。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修订了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第三部分:预警,包括监测与会商制度、预警分级、预警启动和发布、预警升级调整和预警降级及解除。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基本响应、分级响应和响应措施。第五部分:豁免清单。第六部分:宣传、培训与演练。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第八部分:附则。包括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