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决不能随意丢弃处置,尤其是危险废弃物,更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今天小编要跟大家讲述的是3起重大非法转移及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其中涉案危险废物上万吨,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非法倾倒废矿物油泥,3人被逮捕
今年1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柳城大埔镇南村邬家屯垃圾堆放点丢弃大量不明物体。经调查,系林某某等3人利用运输车,将31.5吨废矿物油泥倾倒到该处。
经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该废矿物油泥pH值属于强酸,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定该废矿物油泥属于HW34危险废物。林某某等3人在无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活动,且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警方最终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并依法扣押相关涉案物品。
非法倾倒脱硫石膏,罚款200多万
今年1月,来宾市鑫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被群众举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多个部门经过长时间摸排、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该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1.3万多吨脱硫石膏废物,通过货车跨地区运输到柳江区穿山镇大子岭倾倒。经委托监测公司对现场141个样品监测结果显示,35个样品锌含量超过标准值2.78倍,9个样品镉含量超国标准值2.52倍,104个样品砷含量超过标准值179.6倍,8个样品腐蚀性监测pH值全超过pH值的标准值。犯罪嫌疑人蒙某等3人在明知道脱硫石膏是危险废物的情况下,依然按照一般的废物处置,数额巨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近期,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处违法所得的3倍顶额罚款,处罚金额218.582万元,并没收非法经营所得72.86万元,依法扣押涉案物品,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非法处置钡渣,负责人被判刑3年
赵某系临沭某公司生产负责人,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8577吨钡渣,钡渣产量太大,公司无害化处理设备能力有限、设备和工艺不完善,大部分钡渣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便安排工作人员将其和已经无害化处理的钡渣掺杂后在公司内东边渣场露天存放,后因存放不下,需继续生产,大部分钡渣又雇人运至某公园旁的砖场用于生产建筑用砖。不久,因省环保监督组到该公司检查,发现渣场内存放一千多吨钡渣不符合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邱某便将钡渣转运至某批发市场用于场地回填。
临沭法院认为,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追求单位利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80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应当追究被告单位犯罪责任。被告人邱某、赵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邱某、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上述案件中,企业在没有取得“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活动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大量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已经构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