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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道路清扫车偷排污水 南淝河水质或受影响

日期:2019-10-18    来源:新浪安徽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10/1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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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政污水 污水排放 污水偷排

   近日,有市民发现,连续两日早晨在裕溪路高架铜陵路下口方向,一辆合肥飞天保洁有限公司道路清扫车违规将清扫后尾水通过高架桥雨水篦进行偷排,这或对南淝河水质造成污染。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程序规定,道路清扫车的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严重超标,要经过沉淀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如果保洁公司为了图省事,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出,这会直接影响到南淝河的水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相关人士表示,道路清扫车违规将清扫后尾水通过高架桥雨水篦进行偷排,属于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按照相关规定将可能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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