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三期结算价格为1.63元/立方米,执行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按照成都市政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排水公司”)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有关规定,第三期结算价格执行期满后,需启动第四期价格核定工作。
由于排水公司投资建设的成都市第六、七、九再生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和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新发布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将导致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增加,但实际新增投资额及运行成本暂无法确定,导致第四期结算价格暂时无法准确核定。
为保障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业务正常运行,经成都市政府同意,延迟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四期结算价格核定时间,待上述项目建成投运后再行核定,2020年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暂增加0.20元/立方米,按1.83元/立方米结算,待第四期价格核定后,以新核定单价对2020年实际污水处理服务费实施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