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排放单位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复核工作。
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复核工作范围为: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8个重点排放行业中,2013至2019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符合上述条件的自备电厂,视同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工作范围。
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是应对气候变化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确保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交易数据准确和质量保障,对推进吉林省碳市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