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夏季臭氧污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贾汪区空气质量和经济环境双改善,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做法,结合贾汪区实际,近日,贾汪区对VOCs排放企业实施豁免和夏季错峰生产措施,时间为4月29日至6月30日。
错峰生产区域为全区:大吴街道、大泉街道、老矿街道、潘安湖街道、茱萸山街道、青山泉镇、江庄镇、紫庄镇、汴塘镇、塔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徐州工业园区。
错峰生产期间,实施豁免制度,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可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豁免清单企业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为准。
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结合行业特点,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下一步,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将通过督查、暗访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对摸排工作不细致、属地管理不到位、执行限停产不得力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曝光、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