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空气净化 » 正文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将延期举行

日期:2020-06-30    来源:艾涂邦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6/30
14:0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今年年初,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印刷行业、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告,标准实施日期定于2020年7月1日,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全面执行日期为同一天。

据最新通知,湖北省新版《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延期执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标准中首次提出了,“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的特别排放限值控制要求,其指标限值与北京地标一致,属全国最严限值。

标准规定了湖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控制和监测、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

与其他省(市)标准相比,湖北省《表面涂装标准》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考虑到湖北汽车行业分布及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标准中首次提出了”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的特别排放限值控制要求,属全国最严限值。特排限值具体执行时限、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可满足全省不同区域对大气环境管理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本标准充分结合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 -2019 ),对汽车制造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出了全面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无组织管控水平。

三是针对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工序中VOCs产生量较大的罩光漆喷涂工序,系统性提出了尾气收集及尾气处理效率的指标要求(工艺尾气治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0% ) , 为削减汽车行业VOCs排放明确相关条件。

允许排放浓度具体情况:苯要严于广东、天津、重庆、上海、江苏、河北、浙江、福建、陕西等省市现行地方标准,甲苯与二甲苯均严于广东、天津、重庆、河北、陕西等省市现行地方标准;苯系物严于广东、重庆、上海、浙江等省市现行地方标准;非甲烷总烃严于河北、浙江、福建等省现行地方标准。

据悉,本标准原定实施日期为今年7月1日,鉴于2020年初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北省大部分汽车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相关企业VOCs治理设施/设备无法实施采购、相关进口设备无法按时到货安装。难以在本标准原定的实施日期7月1日前完成提标改造。考虑到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促进企业疫后复工复产,经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本标准的实施时间延期至2021年1月1日。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