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襄阳市发布了《2021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这是继2020年3月29日襄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布以来第一次动态调整,也是市生态环境部门落实作风建设“服务年”的一项重要举措。至此,全市已有13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范畴。
据悉,2021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在各县(市、区)分局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根据上年度企业环境守法、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情况进一步梳理整合后进行的动态调整。其中,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由36家调整为34家,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由27家调整为24家,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由63家调整为72家。
对纳入正面清单内企业和项目,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而是将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控或能源管理部门数据开展非现场监管。同时,还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
纳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并非“一劳永逸”,若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移出正面清单,并列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