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景德镇市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9个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要求,分别组织对本行业监管对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分全面自查、市级抽查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开展,主要检查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情况;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况;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情况;星级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情况;商业综合体、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塑料类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情况;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湖泊、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