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泸州市第46项“纳溪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第52项“小殿溪水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无法受纳合江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已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督导单位备案,现将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彭彩云
联系电话:0830—3101792
附件:泸州市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表
附件:
泸州市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46项问题:纳溪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 |
责任单位 | 泸州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余先河 |
联系电话 | 0830—3101792 |
整改目标 | 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
整改措施 | 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地下管网探测和管道检测,6月15日之前完成勘察设计,8月启动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12月底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永宁河干管工程进度:永宁河截污干管已修建完成,正常投入使用。 |
2.纳溪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2019年整改任务中截污支管建设任务1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范围为4平方公里,现均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河东、河西、东升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面积超过6平方公里,改扩建雨污管网总长约41公里。已完成整改。 |
泸州市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52项问题:小殿溪水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无法受纳合江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 |
责任单位 | 泸州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余先河 |
联系电话 | 0830—3101792 |
整改目标 | 严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小殿溪流域面源污染治理,增强水体受纳承载能力。 |
整改措施 | 1.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合理控制入河排污量,2019年3月前报水行政部门审批。 |
2.加强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在总排口上安装COD、氨氮等自动监控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 |
3.调整优化园区总体规划,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控制入园企业类型。 | |
4. 对原热电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将小区生活污水纳入临港街道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已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3月获市水务局批复(泸市水许可〔2019〕5号)。 |
2.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安装进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全国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实时上传数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达标排放。 | |
3.已完成区域总规和规划环评编制,小殿溪纳污范围内后续仅引入产排污小、环境风险低的项目。 | |
4.已完成原热电小区生活污水分流改造,小区生活污水已纳入临港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